2010年11月17:关于调整出入境中介机构收费指导价格意见
经过理事会议讨论,征求意见形成草拟文件,并召开了会员代表会议,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现将调整出入境中介机构收费指导价格意见公示如下:
关于调整出入境中介机构收费
指导价格意见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自二○一○年下半年起,一些国家调整了移民政策和收费标准。其中,加拿大投资移民新审理方案将于二○一○年十二月一日正式实施,而加拿大投资联邦投资移民、加拿大魁北克投资移民、加拿大各省商业提名移民计划是我们出入境中介机构主要经营项目。
为有效应对境外政策变化,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会于近期召开了理事会扩大会议,广泛征询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代表意见。在二○○九年七月提出的《出入境中介机构收费指导价格意见》的基础上,对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加拿大魁北克投资移民及加拿大省提名移民计划的服务费和一次性投资额的价格指导做出如下调整:
一、 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加拿大魁北克投资移民中介服务费分期付款建议价格8万元人民币,但不低于6万元人民币,一次性付款建议价格为6万元人民,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
二、 投资基金标准: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建议比照现行的银行利率的标准下由原来的12万加币调整为22万加币;加拿大魁北克投资移民一次性投资额由12万加币调整为22万加币 ;省提名计划投资金额比照各省投资计划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参照调整后的收费指导价格意见开展业务,坚决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请各会员单位互相监督。协会将对于破坏行业正常经营秩序,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协会
二○一○十一月十七日
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送:外省(市)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协会
发: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