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初、中级从业人员书面培训及上岗资格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京境介协字 【2015】 016号
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行业
初、中级从业人员书面培训及
上岗资格证换发工作的通知
全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操守及职业技能,我会定于2015年12月28日起开展第九届初、中级行业书面培训及上岗资格证换发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15日
二、培训要求:
为强化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等相关基础知识的认知,本次培训协会采取网络下发教材和考试试题,参训从业人员笔试作答的培训形式。在考题中,增加了简答题、论述题分值,并要求手写作答,以加强参训人员对相关知识的进一步理解,希望参训从业人员能够学习后按要求作答。
三、参加对象:
(一)培训对象为行业内首次参加培训以及已持有初、中级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
(已取得高级资格证的从业人员不需参加此次培训学习,但需重新登记注册并参加换证工作);
四、考试及换发
(一)关于考试
从业人员自主学习结束后需进行开卷考试,分值为100分,80分为通过,笔试通过可获得上岗证书。(已取得初级、中级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本年度同样需通过笔试)。
(二)关于上岗证书的核发、换发与补发
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协会行业全员培训工作至今已经开展九届,为建立更为完善的行业从业人员数据库信息系统,对行业从业资格证书更好进行管理,本届培训协会秘书处将收回历届已发从业资格证书,并换发新一代上岗资格证(卡)。
1,首次参加培训的从业人员需通过本次笔试后方可获得从业人员初级上岗证;
2,原持有初、中级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参加本届培训学习,笔试通过后将晋升新一级上岗资格证;
3,原持证人证件丢失的从业人员,可书面向协会申请补发,同时需通过本次笔试。不参加本次书面培训及考试的或资格证丢失且未申请补发的,按上岗证注销处理,所持旧版资格证书截至2016年2月1日失效。
4,此次培训及换证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参培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请参培人员收到通知后在www.bjeesa.org网站上下载《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行业2015年培训教材》、《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行业2015年培训考试题》、《从业人员信息采集汇总名单》。学习并答题后,将《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行业2015年培训考试题答题纸》、《从业人员信息采集汇总名单》、原上岗资格证由单位负责培训工作的同事汇总后于1月15日前快递至协会秘书处;
(二)所有参加培训的从业人员(初、中、高三级)需同时交纳2张一寸白底照片(照片背后附本人姓名);
(三)特别提醒:本届培训及资格证换发工作需将原有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信息采集汇总名单》一并快递至协会秘书处。
电话:64034632 传真:84022735
地址: 安定门东大街3号 E-mail:beesa_xiehui@126.com
以上内容望各会员单位积极配合,特此通知!
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协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